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,进一步推动《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(2022-2024)》《省委编办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通知》精神在我市基层落实落地。2月10日至16日,市司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袁昌斌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到县(市、区)的部分乡镇司法所,就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、发挥职能作用进行调研督导。
督导组一行通过实地察看办公场所、查阅档案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县(市区)司法局负责人交换意见等方式,全面了解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、业务用房建设、体制机制运行及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,集中研究规范化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,共同谋划“人从哪里来”“钱从哪里筹”“事该怎么干”等关系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关键问题,共同努力让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势见效、发挥作用。
在实地调研曾都区何店司法所、东城司法所新址后召开的座谈会上,督导组强调,基层司法所工作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“神经未梢”,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“前沿阵地”,在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各司法局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,全力以赴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。要始终抓牢政治建设这一根本、抓实设施建设这一基础、抓严队伍建设这一关键、抓细业务建设这一主业、抓紧装备建设这一支撑、抓好制度建设这一保障,不断推动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在随县洪山司法所、环潭司法所督导时,督导组与年经司法所负责人座谈交流,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站稳群众立场、立志扎根基层、练就过硬本领、竭诚服务群众,努力做政府依法决策的“总参谋”、法治建设的“总统筹”、涉法事务的“总顾问”、行政执法的“总监督”、矛盾化解的“总协调”、社区矫正的“总管家”,在依法推进基层治理中展现新作为、体现新担当。
在广水市吴店司法所、郝店司法所调研督导时,就化解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难,强调要因地施策、多措并举解决难题,通过“启用自有产权用房销号一批、新扩建达标销号一批、政府置换调剂销号一批、合用办公场所销号一批、自主租赁场地销号一批、出资购买用房销号一批”等途经,争取年内解决基层司法办公用房不达标问题。